“并不是我们不查,而是很多企业作案手法隐蔽、深夜开工,给我们的清查带来很高的难度。”东莞环保部门对东坑一家排放废气的企业开出1万元罚单,反被告上法庭,被罚企业指责环保部门的处罚并无法律依据,且存在选择性执法的嫌疑。
3月6日,此案在东莞市中级等来终审判决,企业起诉驳回处罚决定的诉求被法院驳回。环保部门针对排污企业的指责回应称,“如果他发现有其他偷排(废气)的企业,欢迎他向我们举报。”
被罚1万元不服气
叶某在东坑镇经营的这家硅胶制品厂主要生产电器容器的密封圈等硅胶制品。叶某此前在大型硅胶企业打工,后来自己出来单干,于2002年9月投资20多万在东坑的一处出租屋开厂从事硅胶制品生产。叶某选择的厂址位于居民区与工厂错落而居的地段,附近住着居民,也零星开着五金厂、以及和他同样经营硅胶制品的小企业。
这种表面上的和谐从2011年开始被打破。东坑环保分局自2011年4月开始,陆续接到投诉,称叶某所经营工厂的附近出现难闻的气味。环保部门接到投诉后前往调查,发现叶某的厂里正在进行的硅胶焦化环节产生了大量的废气,未经处理便直接排放,由此成为刺鼻气体飘散的主因。同年8月,环保部门作出处罚决定,要求叶某的厂停止生产,并缴交1万元罚款。此后,叶某提交了陈述申辩意见,但未获批准,双方为此通过法律程序展开博弈。
此案先后经历行政复议、一审、二审。经过长达半年的司法程序,3月6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环保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叶某工厂所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并无不当,叶某要求撤销处罚的诉求被驳回。
追问1:周边几家硅胶企业,为何只查叶某的?
叶某表示,他在从事硅胶制品行业之前,便已找同行打听过。除了大型、上规模的企业会采购环保设备之外,大部分企业都没有做这一方面的措施,并且安然经营至今。被查处前,在他所经营的工厂附近,也不止一家同行从事这方面的生产,他怀疑环保部门存在选择性执法之嫌。
环保部门对此回应称,很多排污企业专门选在深夜开工,规避执法人员检查。“白天他们关着门,我们过去检查的时候闻不到刺鼻气体,也看不到排污,所以很难找到他们。通常只有住在附近的居民能够清晰地感觉到异常,所以根据市民的投诉前往检查成为我们很重要的执法方式之一。”
追问2、有环保要求,为何不提前告知?
“我们在工商注册的时候,并没有人告知我们要申请环保备案。开工了一段时间,又来处罚我们。”叶某抱怨称,行政部门的执法不便民,也是造成他们事后被罚的重要原因。“如果一开始有人提醒,我们自己估量一下违法的成本,自然会去申报。”
环保部门表示,曾就此问题与工商部门进行过沟通,但未达成一致意见。“一方面,他们觉得没有义务去帮我们进行环保方面的宣传,另一方面,他们也缺乏环保方面的专业人士,接到企业的营业执照申请之后,很难判断出哪一类企业需要申报环保审批手续。”
环保部门对此建议,公民或法人打算从事经营行为前,应先事先了解相关法律,并到有关行政部门提前咨询,以避免出现事后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