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公务员?只要花钱就能搞定。”江家两兄弟花了151万“活动经费”,等来的却是一场骗局。近日,梅州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1年。 求工作心切被骗151万 2007年1月,在深圳工作的江岩在老乡聚会中认识了平远籍女老乡林某,26岁的林某称能弄到深圳市公安局的警察指标。江岩想到堂侄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 找到工作,便将此事告知在梅城居住的堂弟江武夫妇,并主动提出借钱帮他们。2007年2月到5月底,江岩先后两次付给林某10万元和15万元。后来,林某 直接与江武夫妇联系,说要55万元才能搞定。为了孩子的前途,江武夫妇拿出所有的积蓄又借了些钱,总共30万元,分2次汇给了林某。 江武的哥 哥江文听说林某“神通广大”后,也想为女儿晶晶找个公务员的工作,林某一口答应。2008年6月间,林某告诉江文,“花90万元就可以帮你女儿弄到公务员 的工作,且不用考试。多出6万元还可以将入职工龄提前2年,深圳国税、地税、外贸任你选择。”从2008年6月到12月底,江文通过网上转账的方式分4次 共付给林某96万元。 退回赃款被判11年 此后,江文兄弟多次打电话给林某,但林某每次都以“快办好了”来搪塞。直到2010年3月,林某的手机再也打不通了,江文兄弟才幡然醒悟急忙报了案。2010年10月,林某在北京落网。 梅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以安排公务员工作为名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林某在案发后退清全部赃款,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林某不服上诉。但在二审审理期间,林某以服从一审判决为由撤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