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虎毒不食子”,然而在佛山却发生了母亲亲手掐死3个月大女儿的人伦惨剧。据了解,事后杀人者又和其丈夫及母亲一起煮尸抛骨,企图毁灭罪证。昨日,该案二审在佛山中院开庭,但并未当庭宣判。 母亲亲手掐死女儿 2006年6月23日,被告人顾秀华的妻子唐秀艳(已判刑)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方医院生下女儿小都都。同年8月,唐秀艳与其母亲沈英(已判刑)带着小都都来到佛山,与被告人顾秀华一起居住在佛山市禅城区红棉新村一间出租屋内。 据一审判决书显示,2006年9月,顾秀华与唐秀艳因感情问题多次发生争吵,被告人顾秀华向唐秀艳索要分手费,并多次对唐秀艳、沈英进行殴打。2006年9月25日晚,被告人顾秀华再次对唐秀艳进行殴打。9月26日凌晨两点,顾秀华将卧室门反锁后,在房间内以杀害唐秀艳、沈英、小都都相威胁,逼迫唐秀艳杀死小都都。随后唐秀艳被迫在房间内将小都都掐死。沈英进房间看见小都都的尸体后,被告人顾秀华提议将小都都的尸体煮了后再作处理,唐秀艳、沈英当时也表示同意。就在当天及次日,上述3人对死者尸体进行煮尸抛骨,企图毁灭罪证。 丈夫坚称自己冤枉 记者了解到,2006年9月30日,沈英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长安派出所投案。同日,唐秀艳也被民警抓获。而在案发之后,顾秀华则更名换姓一直潜逃在外。直至前年9月15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公安局前进公安分局的民警在佳木斯市向阳区如意饺子馆内抓获被告人顾秀华。 在禅城法院的一审判决中,顾秀华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但顾秀华不服提起上诉,并且在昨日进行的二审中大喊冤枉,表示因为自己在外面有了女人,妻子不满所以才如此报复他,他其实并没有逼迫妻子杀人。 昨日该案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