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方式
首 页
律师简介
律师风采
法律常识
诉讼指南
刑事专栏
民事专栏
经典案例
律师手记
在线咨询
服务范围
联系我们
刑辩技巧
|
走私贩毒
|
盗劫诈骗
|
贪污贿赂
|
绑架伤害
|
抢劫抢夺
|
敲诈勒索
|
行政诉讼
|
遗产继承
|
知识产权
|
经济合同
|
劳资工伤
|
交通事故
|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事故
死者坚持吉时出发 疲劳驾驶一死七伤
来源:
东莞律师
发布时间:2023-02-06 浏览次数:907
近日,山东省阳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疲劳驾驶导致的一死七伤交通肇事案。
2011年2月8日4时30分,原告方一家八口租乘被告福某驾驶的鲁ME3**6小型普通客车前往泰山,因司机疲劳驾驶,车辆与道路右侧的树木相撞,致使一人当场死亡、七人受伤。济南市长清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被告负该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据当事人说,靳某一家人是去泰山许愿的,临行前,靳某特地找了当地出名的“老神仙”指点一二,靳某被告知正月初九凌晨一点十分是出门吉时,刚好日出前到达泰山,此时泰山奶奶刚好起床,见他们连夜赶路定会念其心诚,有求必应。靳某一向信奉神佛之说,素日便是遇庙便拜,对高人指点,更是深信不疑。靳某联系了相熟的司机福某,嘱咐其1点钟前到他家。当时福某刚从北京赶回来,休息不足几个小时,商量能延迟两个小时,但靳某坚持吉时出发。
凌晨启程后,车上的人陆续睡了过去,司机福某强打精神开车,早晨4点半左右,已经疲惫异常的福某在躲闪一辆货车之时,撞到了路边大树上,副驾驶座上的靳某当场死亡,大女儿头部受伤、骨盆粉碎性骨折,靳某妻子左腿骨折面部受伤,仅5岁的小儿子也因巨大撞击力当场昏迷。
受害方一家八口一死七伤。家中长子靳某当场死亡,其父亲、母亲、妻子、妹妹、二个女儿和一个儿子都在事故中受伤,其中15岁的大女儿颅脑严重损伤,且骨盆粉碎性骨折,院方建议采取保守治疗,但预计复位艰难,日后恐不易自然生产。
事后,七名伤者将福某告上法庭,因肇事车辆属于非营运车辆,且没有购买车上人员责任险,涉案机动车的保险公司拒绝对该案受伤人员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福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四十余万。但福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已经收监执行,七位伤者至今未得到任何赔偿。
上一篇:
亲!最前一篇了!
下一篇:
宝马撞人又撞车 被撞的都不报警
钟华军律师,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东莞市普法讲师团成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公益服务团成员
【业务范围】
▲ 担任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
▲ 代理各类民事,经济纠纷调解、仲裁或诉;办理律师见证;
▲ 代理工伤,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医疗纠纷等法律事务;
▲ 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为刑事被告人辩护;
▲ 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提供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
▲ 代理催收贷款,代理各类房地产事务等非诉讼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