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5日凌晨,107国道衡南段曾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辆面包车撞树,而车上乘坐的包括司机在内4人两死两伤。而引发事故的一个疑似原因,就是两车交会时,面包车司机被对方雪亮的远光灯晃花了眼。
因交通责任重大,面包车司机周某认为自己难以承担,从而出逃,直至2013年4月18日被耒阳铁路警方抓获后移交衡南县公安局。4月25日,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该男子。
2012年5月5日凌晨1时许,周某驾驶一小型面包车搭载乘客2男一女沿107国道由耒阳市往衡阳市方向行 驶,行至G107线衡南段云集镇河市村地段时,遇两车会车,对方是一辆大货车,开着远光灯,周某被迎面驶来的货车远光灯闪花了眼,因视线受阻,周某慌了 神,在未保证行车安全的情况下,往右打方向盘,采取措施不当,导致所驾车辆撞到路外一棵树上,造成一女乘客当场死亡,一男乘客经抢救无效死亡,以及周某本 人、另一男乘客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相关规定,夜间会车时,150米内不得再打远光灯。夜间开车,会车时关闭远光灯使用近光灯,这是一名驾 驶员必具的常识,也能体现一个人的素质。在导致夜间车祸的非人为因素中,远光灯眩目成为夜间车祸高发因素,很多夜间交通事故与滥用远光灯有关。因为刺目的 白光会让人头晕目眩,在短短几秒内出现视觉盲区,很容易酿成交通事故。然而,这种情况不好界定也很难取证,除了交警部门查处,更需要驾驶员自律。
与此同时,面对远光灯照射时,驾驶人可以把目光转移,避开强光的刺激,握紧手中的方向盘。保持车子稳定,适当放慢车速,过后眨几下眼睛消除强光刺激,最重要的是不要惊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