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说“认罪”便嚎哭,受贿都是“被迫”的?
东莞虎门原镇委副书记郑敏华涉嫌受贿过百万元昨在佛山受审
“纠结”和“迷茫”,这是郑敏华在形容自己收受贿赂的心情时所用的两个词。昨日,东莞市虎门镇委原副书记郑敏华涉嫌受贿案,在佛山中院异地审理。据指控,郑敏华在三旧改造过程中给予田氏化工便利,并从中收取过百万的贿款。
而郑敏华和他的代理律师都称郑的受贿其实是“被迫受贿”,因为行贿者与时任虎门镇委书记的吴湛辉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郑敏华怕不收下这些钱会招来猜忌和刁难,于是“违心”地收了这些钱。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指控:
政府大楼内公然收受贿款
据 指控,2010年年底至2011年,时任虎门镇委副书记的郑敏华,利用分管虎门三旧改造职务之便,分4次收受时任东莞市利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卢禹钧 所送贿赂人民币40万,港币90万元。在收受贿赂后,郑敏华为东莞市田氏化工厂有限公司(下称田氏化工)在三旧改造项目中的拆迁补偿合同变更上选择了对该 企业更有利的条件,并帮助田氏化工在签订合同、三旧改造报批方面加快进度等。
记者发现,检察官所指控的郑敏华4次受贿,有3次是在虎门镇政府内完成的,其中两次还是在政府内的公众场所:虎门镇政府大楼门口走廊和虎门镇政府停车场。
辩方:
碍于压力“被迫受贿”
庭 审一开始,郑敏华就表示自己与吴湛辉关系“并不好”。“他(吴湛辉)在工作上不信任我,我当时也多次想回避,还申请到韶关市挂职,但他都不给我走。”对于 自己受贿时的心情,他以“纠结”和“迷茫”来形容,称当时觉得收了是违反党纪,不收则会招来吴湛辉的猜忌和刁难,只好“违心”收下。
他的辩护律师则补充说,郑敏华收受贿赂是迫不得已。因为田氏化工厂的项目在吴湛辉调任虎门镇委书记前已讨论通过,就差没有签合同。但是,吴湛辉到任后就推翻了这个项目,对郑敏华多次提出批评,说郑工作不力,这些对郑敏华造成很大压力。
律师说,在吴湛辉到任一年后,他又重提了田氏化工三旧改造项目。吴湛辉作为郑敏华的上司,将与其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商人刘巨浪介绍给郑敏华。因为怕得罪领导,对于刘所送的贿款,也是碍于情面才收下。
据了解,今年7月4日,刘巨浪因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行贿罪,同样在佛山中院异地受审,其利用影响力受贿的金额高达3000多万。案件至今仍未宣判。
检方:
所谓的“纠结”其实是借口
检察官表示,田氏化工通过送钱给郑敏华得到了不少好处,例如郑敏华在拆迁补偿合同的变更上选择了对田氏企业更为有利的条款,像原来要一次性付款,对企业的压力比较大,后来则改为了分期付款;郑敏华吩咐下属在报批方面加快了速度,为企业节省了时间。
对于郑敏华的律师提出的“被迫受贿”的观点,检察官回应称,即使郑敏华不接受卢禹钧的贿赂,吴湛辉也不可能将他免职。
“其实你收受的贿赂,无非是将自己手中的权力和卢禹钧手中的金钱作交换,所谓纠结也是为自己收受贿赂作解脱,这并不能否认你用权力换金钱的本质。”检察官说。
现场:每逢提到认罪便情绪失控
昨天上午9时半,案件一审在佛山中院异地开庭审理。检察官宣读完起诉书后,开始向他发问,郑敏华仅仅说了对事实和罪名“没意见”后,便开始泣不成声。
在努力平伏心情后,他开始说出自己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但说到“请法院给我一次机会”,又忍不住再次哭了起来。足足五分钟的时间里,他边哭边陈述自己的观点。
“我想说三点。”一直到最后陈述阶段,郑敏华仍努力整理思路,首先是“感谢”,其次是“认罪”,但一说到认罪,他情绪再度失控,泣不成声。
由于情绪过于激动,他的说话被法官打断了。但在被打断后,他仍能思路清晰地接着说出他的第三个观点“感慨”。
郑敏华一边说一边哭,最后法庭上只剩下了他撕心裂肺的啕哭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