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段先生新买了一部货车,让他没想到是,新车第二天就会莫名地抖动,车行维修多次,也没能解决问题,于是,段先生提出更换车辆,但遭到了车行的拒绝。一起来看一下。
车主段先生:“路都是很平的,这都弹起来了。”
在寮步国际汽车城的这家车行门口,车主段先生开着有问题的新货车过来维权。
车主段先生:“如果说这个车子一开到,四十五码的时候,它整个驾驶室,就这样一弹一弹,就这样弹起来了,如果说是拉了货的话,上坡的话就这样,弹的弹的特别厉害,整个看什么物体,都看不清楚的。”
段先生说,车是上个月中旬新买的,开回去的第二天,车辆就出现了莫名抖动,他随即联系车行,在车行的安排下,进行了三次维修,结果都没能查找出故障原因。
车行负责人雷先生:“首保的时候呢,就是给他处理了一下,处理但是可能效果不明显,也就是说这个问题,我们没有处理好,这是事实,我们目前的技术水准,我们还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就是说我们会从厂家,厂家也承诺派专家过来。”
段先生说,看着刚买的新车被拆检多次,没能彻底查找出原因,他很是心痛。另外,货车是全家人赖以生存的谋生工具,无限期的等待让他很是着急。于是,他向车行提出了换车的要求,但遭到了拒绝。
车主段先生:“我现在的要求,就是要求换新车,这个车我不想要了,整个车的零配件,换的都是差不多了,他们就是说一句话,让我继续修下去,不给我换新车。”
车行负责人雷先生:“我们是承认我们没有处理好,但是我们也不是说,不对你这个负责,如果误工了,我一天给你赔,两百块钱误工费,另外如果说你要车用,我们另外给你一台替换车给你用。”
那么,段先生向车行提出的换车要求能否得到法律法规的支持呢?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认为,依据《新消法》中对汽车退换做出的详细规定,先弄清货车抖动的 原因,才是解决消费纠纷的前提。只有涉及到行车安全的核心系统出现问题,维修多次不能解决,这样情况下提出的退换车辆诉求,才能得到法律支持。
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汽车三包规定呢,只有是这几大系统,像那个动力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这几大 动力系统的质量问题,那么才会构成,才符合退换车的条件,故障原因没找到之前,消费者提出来要退换车的要求,可能是很难获得法律支持的,我们建议呢,就是 消费者和车行,现在可以找到,我们市的汽车维修协会,汽车维修协会他们,有一个专家团队,那么可以承担这个汽车检测,鉴定的这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