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坑两间销售新平衡(NB)和耐克(NIKE)的专卖店出售的竟是假冒商品。近日,东坑公安分局成功侦破一个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刑事拘留8人,其中检察院批准捕逮3人。警方查获一大批涉嫌假冒商标的商品,涉案价值达800万元,售假利润高达400%。
专卖店未获品牌授权
今年5月,东坑公安分局侦查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该镇皇家公馆商业步行街的两间专卖店销售新平衡(NB)和 耐克(NIKE)商品有可能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于是对此线索进行摸底排查。侦查员通过在该店铺购买相关货品的样品,联系商标所属公司鉴定机构对所售货 品进行检验比对,发现该店铺销售的商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7月15日10时,东坑公安分局联合镇打假办、镇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等部门对位于东坑镇黄屋村皇家公馆商业步行街的“NB”、“NIKE”商铺进行突击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两间商铺均无品牌商授权的经营权,而且销售的“NB”、“NIKE”运动商品均为假冒伪劣商品。
东坑公安分局分别在该两间商铺内查扣一大批涉嫌假冒商标的商品,涉案价值130多万元。后经北京市智慧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和“NIKE”公司检测销售商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为了查明案情,东坑公安分局将涉案的“NB”店铺工作人员林某荣、彭某敏、黄某鹏、莫某杰传唤到公安机关协 助调查,同时电话通知该两间店铺主管陆某祺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经初步审查,林某荣、陆某祺均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东坑公安分局依法将他们刑事拘 留作进一步调查。
以正品打折名义售假
警方经进一步调查查明,东坑“NB”、“NIKE”铺店铺承包人梁某明于去年9月12日与东莞市某贸易有限 公司签订租售合同,承租东坑镇皇家公馆二期商业物业10栋-12栋(110号-125号铺)。2013年11月18日梁某明通过张某声(男,27岁)以广 州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名义将租来的112号-115号店铺租给卢某(男,年23岁)作经营销售之用。卢某将112号—113号商铺做为“NIKE”专卖 店,114号—115号商铺做“NB”专卖店。
至此,东坑分局认定犯罪嫌疑人卢某、张某声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重大作案嫌疑,于7月17日对两人办理 网上追逃措施。7月25日发现犯罪嫌疑人卢某、张某声等人在长安镇活动。东坑公安分局迅速调集警力赶赴长安进行抓捕,并在长安镇某酒店将犯罪嫌疑人卢某、 张某声等抓获。
经审讯,卢某交代,自己认识一名叫“阿峰”的福建莆田男子,知道他是专门售卖假冒的“NB”、“NIKE” 商品,通过电话联系购买假冒品牌的商品,对方通过物流发货,货到后付款。卢某自2012年8月开始,在东莞、深圳等地疯狂开设销售假冒“NB”、 “NIKE”商品的店铺8间,然后聘请陆某祺负责管理东莞的销假店铺,黄某鹏负责管理深圳的销假店铺,陈某文负责仓管配送货物,陈某奇是司机负责送货,陈 某芫负责搬运。
卢某以50元至60元的成本向“阿峰”购买假冒销“NB”、“NIKE”的商品,然后以正品价格打6至8折出售,大约每件商品平均价为250元,据卢某自己估算,从开始至今全部店铺销售约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