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工厂主管张某明知无力还款,恶意透支信用卡1.9万多元,银行多次催收未果遂报案。张某被抓后,家人代为全额退款。9月9日下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宣判,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信用卡恶意透支1.9万 工厂白领被抓
河南青年张某经过奋斗,在东莞一家工厂当上了主管,月薪约四千元。2012年8月,张某向某银行东莞市分行申领了一张银联苏宁信用卡金卡,授信额度为2万元人民币。张某称,银行派人到厂区保安室给他们办卡,只要有身份证就可以申请,7天后就可以拿到信用卡。
拿到信用卡后,张某用来透支购买小家电以及其他生活用品。从2013年11月9日起,张某明知无力偿还 欠款,持续恶意透支该信用卡共1.9万多元,所欠利息及费用合计4900多元,共计欠款2.4万多元。据张某事后称,开始他按最低还款额还钱。为了偿还这 张信用卡,他还在其他银行办了两张信用卡用来“拆东墙补西墙”。但后来眼见透支的雪球越滚越大,“窟窿”实在补不上,他就索性不还了。
2014年6月4日,银行经多次催收欠款未果,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日,张某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没想到透支信用卡会坐牢,张某后悔不已。 全额退款还要交罚金2万 获判缓刑
案发后,张某的家属代其向银行偿还案涉全部欠款2万多元。此时,张某另外两张信用卡也分别透支了7000多元和6000多元。家属也一并帮他还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经过发卡银行催收,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欠款,数 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考虑到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全部透支款息已偿还,可从轻处罚。另 考虑到张某已认罪悔罪,不再具有人身危险性,回归社会服刑不至于危害社会,足以达到惩罚和教育的目的,依法可适用缓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信用卡恶意透支 银行用户皆有责
本案主审法官、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刑庭余弦法官称,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特别巨大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而很多用户并没有意识到,恶意透支可能构成犯罪。本案中,张某不顾自身还款能力恶意透支超过一定期限,已触犯刑律。余法官告诫,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亦应用 之有度。此外,银行也应当尽到谨慎义务,对信用卡申请人的收入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后,给予与其偿还能力相匹配的授信额度。对信用不佳的用户,应及时冻结其透 支功能,以免损失扩大,也避免用户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