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母亲跟人打麻将赌钱起纷争,15岁儿子小武(化名)竟拿刀为母亲“出头”,把母亲的赌友捅成重伤。昨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少年犯罪案件。小武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母亲为赌资纷争 儿子捅伤母亲赌友
15岁少年小武,小学毕业后就跟随外出打工的父母在东莞市虎门镇居住。小武母亲平时喜欢跟朋友打麻将,一般每次赌资几块钱。
2013年9月1日14时许,小武母亲跟男性赌友阿良(化名)因打麻将的赌资问题发生争执。小武母亲就把小武父亲叫了过来。小武听到母亲跟 他人争吵的声音,就随手拿了一把匕首赶来帮忙。看到阿良与父亲互相推搡,小武就朝阿良的腹部捅了一刀,随即逃跑。阿良将腹部的刀取出,持刀捅伤小武父亲大 腿和背部。随后,阿良和小武父亲分别被送往医院。
公安机关接报后,立即到医院将阿良抓获。同月16日,公安机关在广西柳州市某出租房将潜逃的小武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小武父亲和阿良所受损伤均为重伤。阿良后被评为七级伤残。
赔偿悔罪被谅解 少年犯获判缓刑
小武因故意伤害致阿良重伤,阿良因故意伤害致小武父亲重伤,两人均被提起公诉。案件审理期间,两家达成赔偿和解协议。两家受害人均表示谅解,表示不追究对方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法院委托东莞市司法局对阿良进行社会调查。经了解,阿良在虎门镇某公司工作,妻子和房东对其评价均不错,当地社区认为阿良此次犯罪对当地影 响不大,愿意协助监督帮教工作。法院还委托了小武父亲工作所在的当地司法局进行社会调查,当地社区也表示愿意协助小武的监督帮教工作。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武、阿良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分别致一人重伤,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按现行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 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小武持管制刀具作案,造成一人重伤(七级伤残),作案时是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归案后认罪 态度较好,考虑到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其谅解,可依法对其适用缓刑。阿良持刀作案,造成一人重伤,但考虑到阿良归案后认罪态度 较好,且被害人一方存在过错,亲属积极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获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考虑到阿良已认罪悔罪,不再具有人身危险性,回归社会服刑不至于危害社 会,足以达到惩罚和教育的目的,可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小武、阿良刑罚,均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孩子守法关键在父母言传身教
有着少年审判丰富经验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毕玲法官称,父母的言行影响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孩子的主要时光在家度过,父母是孩 子最重要的启蒙老师。如果家庭沾染不良恶习,无疑会对小孩的成长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中,阿良仅读完小学就辍学,没受到良好的教育,母亲又爱好打麻将小赌, 未能形成有利小孩成长的良好家庭氛围。发生纠纷时,家长不仅自身不能冷静处理,还把小孩也牵连进去,实在令人惋惜。毕法官建议,父母应当重视自身的言行, 为孩子的成长树立榜样,促进整个家庭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