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用卡易,收回卡债难。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东莞金融债权案件的执行调研报告,称该院去年受理相关执行案件4550宗,涉案20多亿,仅有 一半能够执行到位。据法院分析,造成银行“放债容易收债难”这一困局的原因包括银行“盲目”放债、对相关业务人员管理不善有关。对此,法院建议东莞各大银 行在贷款审核以及贷款人员培训上加强管理,以保障银行的最终权益。
莞金融机构遭欠债20多亿难追
据统计,东莞中级法院在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累计受理金融债权执行案件4550宗,申请执行标的额为22.6501亿 元,执行到位资金为12.364亿元,执行到位率为54.59%。这一数字较2009年1月至2011年7月之间的数据统计,在案件受理数量、涉及金额方 面,均呈现下降趋势,而法院的执行到位率也有原来的43.06%提高到目前的54.59%.
尽管执行到位率增加,但对于动辄数十亿的执行基数而言,近一半的金融债权无法执行到位,银行仍然成为最大的输家。为此,东莞中院根据该院历 年受理的金融债权执行案件进行专项分析,并发现银行系统的钱债难追,与放贷时的管理不善、制度滞后有关,具体存在抵押财产折损严重、财产变现周期漫长、抵 押贷款程序不规范、银行业务人员变动频繁、利息计算标准不明晰、按揭“断供”情况不容忽视、信用卡欠费追讨不力、不注重财产保全及争取执行主动权等8个方 面的隐患。
信用卡债追回成功率不到一成
其中,在一众金融债权案件中,信用卡债的执行成为最难点。法院的一组数据显示,以2009年至2011年上半年的统计数据为例,两级法院信 用卡欠款类案件结案总数1205宗,其中终本结案638宗,申请执行金额1242.0633万元,执行到位金额仅为94.5871万元,执行到位率仅有 7.6%。法院表示,商业银行在信用卡业务上的审查及追讨标准过于宽松,多数银行基本不设过多实质条件,仅凭填表即可申领信用卡,且信用额度多在万元以 上。由于东莞人口流动密集,流动人口财产有限且不易控制,因此宽松条件之下自然产生大量信用卡欠款追讨案件。而且,其中多数案件由于没有实质性保障,难以 查控有效财产,委托执行又效果不佳,故执行往往难以到位。
对此,法院建议商业银行在发放信用卡时,一方面要重视贷款人还贷能力的审查,必要时通过引入担保人、担保财产等方式,降低放贷风险;另一方 面认真做好贷款人身份及财产信息的收集留存,在进入诉讼后及时向法院提供,积极协助法院做好财产保全、财产调查及主动执行工作,指派专门的公司法务人员和 顾问律师负责此类案件,通过提升意识,强化措施,相信此类小额案件的执行到位率可以实现有效提高。
审核土地抵押 宜到现场核实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与信用卡贷款、购房贷款等相对小额的债款相比,大宗的机器设备以及厂房土地抵押贷款才是造成银行“负债累累”的终极因 素。而受限于由早期对该类财产抵押的把关不严,导致不少机器设备大量贬值、无法拍出理想的价格,厂房土地因证件不全导致难以与周边土地分割、或是遭业主私 下抓买、从而牵涉第三人利益……一系列贷款担保管理上的制度、监管缺位,最终导致法院在执行相关金融债权纠纷时,难以变现抵押,从而导致银行收回债权难。
鉴于此,法院建议各商业银行在办理抵押放贷审查时,不能简单依据贷款人提供的书面资料,而应实地深入考察,选取权属明确、价值稳定、易于变 现的财产,如有证商品房、国有土地使用权等作为抵押财产。在评估财产价值时,应充分考虑此后可能出现的诉讼风险和贬值空间,将贷款金额尽可能控制在抵押财 产完全足以清偿的情况下,或要求贷款人补充提供更充足的抵押和担保。在法院评估拍卖过程中,银行应积极客观地沟通配合,不在评估、起拍价格等程序问题上作 无谓纠缠,而把主要精力用在帮助法院寻找和动员潜在买家参与竞买,以求更快捷顺畅地变现财产,实现自身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