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双方离婚 妻子获七成财产
妻子发现丈夫与单身女子同居一室长达两年,报警称丈夫嫖娼并提起离婚诉讼,丈夫否认称,与同居女子仅是合租关系。记者昨日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判决双方离婚,妻子获得七成财产。
去年5月13日,梁某向派出所举报称,丈夫江某在一出租房内嫖娼。民警接到报案后经调查发现,江某否认存在嫖娼行为,称与女子刘某仅是合租关系。后梁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梁某表示,2010年4月开始,其便发现江某与刘某有不正当关系,导致夫妻感情恶化并自2010年底开始分居,江某存在过错,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
江某则表示,由于与梁某的夫妻感情不和,2010年年中开始经常居住在工厂宿舍,后与刘某一起合租房子,两人是普通朋友关系,租金也是共同承担。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即便江某与刘某不存在不正当关系,但江某在婚姻存续期间长期与其他女子共同租房的行为,势必破坏婚姻关系。
最后,法院酌定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面,梁某占70%,江某占30%。